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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快推进金融助力农业机械化转型升级的通知
2020-5-27
吉金局联字〔2020〕10 号

各市(州)、县(市、区)地方金融工作部门、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管局、银保监分局,各银行机构、保险机构、农业担保机构,省农村产权交易市场公司:

  为进一步推动“三农”高质量发展,发挥金融在支持我省现代农业进程中的助力作用,充分调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购机用机积极性,着力补齐农业机械化短板,不断提升农业专业化水平和组织化程度,有效推动我省农业机械化转型升级,按照省政府工作部署,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加快农机抵押贷款推进金融助力农业机械化转型升级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站位,形成金融助力农业机械化转型升级的集成合力。
  金融助力农业机械化转型升级,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支撑。各金融机构和农村产权交易市场要牢固树立大局意识,以服务乡村振兴战略、满足“三农”对机械化生产的需要为目标,主动对接,创新产品,优化服务,推动农业机械化向全程全面高质高效升级。各级政府职能部门、金融监管部门要主动站好位、定好位、服好务,用好用足国家专项补贴、差异化监管等支持政策,推动当地金融机构制定切实可行的农机贷款实施方案,完善相关管理制度,形成合力有序推进。
  二、聚焦重点,扎实推动新阶段农机抵押贷款工作。
  我省农业生产已从主要依靠人力畜力转向主要依靠机械动力,进入了机械化为主导的新阶段。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做好农机抵押贷款融资需求情况的梳理工作,及时高效推介至各金融机构。为保证对接质效,先期重点推介对象为全程机械化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主要抵质押品为在各级农业农村部门注册登记的联合收割机和拖拉机。各级农业农村部门可以结合本地实际,适时适度拓宽推介对象和抵质押品范围。
  三、创新产品,有效拓宽农机抵押融资渠道。
  各银行机构、担保机构要结合我省农业机械购置补贴政策,按照农机作业特点、农业生产经营周期等合理确定贷款期限和还款方式,积极创新“量体裁衣”式农机专属信贷、担保产品。对于全程机械化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较为集中的地区,扩大基层网点授权,减少审批环节,开辟农机贷款绿色通道。研究与农业农村部门共同建立农机抵质押贷款供应商合作名录,创新供应链融资模式,探索为供应商及农机购机主体联合授信。各保险机构要积极适应农机化发展新形势,推动农业机械损失保险、第三者责任保险和操作人员责任保险整合发展,形成包括农机、他人和农机手在内的农机使用保险保障体系。省农村产权交易市场要尽快实现农机具入场交易、规范流转,畅通金融机构资产处置通道。
  四、完善管理,健全农机抵押贷款机制保障。
  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进一步完善农机牌证照管理体系,加快完善农机监理、农机购置补贴等系统数据互通工作,为上牌照农机提供抵押登记服务,提升与金融机构对接的精准性、便利性。各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要统筹推进线上线下动产抵押登记工作,充分发挥市场监管动产抵押登记业务系统作用,推进非上牌照农机抵押登记信息化、规范化、便利化,实现在线申请、在线审核、在线公示、在线查询。
  五、主动对接,建立协作机制。
  各地金融监管部门、农业农村部门、市场监管部门和各金融机构、市场平台要建立有效的沟通协作机制,实现信息充分共享和实时交流沟通,共同做好农业机械化的金融服务。要加强舆论引导,推介典型经验,宣传表彰先进,努力营造加快推进金融助力农业机械化转型升级的良好氛围。各金融机构要在今年年底前,向省地方金融监管局书面报告《通知》贯彻落实情况。
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省农业农村厅
省市场监管厅 吉林银保监局
2020年5月14日

关于加快推进金融助力农业机械化转型升级的通知.pdf

作者/出处:吉林省农业农村厅 阅读次数 [26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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